9月14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其中提到,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。
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,以文字、声音、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。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,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。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属于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,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。
证券时报援引业内人士观点称,出台《征求意见稿》加强了服务商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规范性,是进一步推进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工作的必要举措,对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、解决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突出问题、推进信息网络生态环境治理意义重大,影响深远。机构分析认为,伴随人工智能在大模型等技术的带动下向通用化迈进,相应的AI安全和监管问题将会愈发凸显。随着管理层对生成式内容监管的加强,相关AI安全监管等领域公司望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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